本週送上新刊《無職的我今日也照常潛入迷宮1 ~Lv.開掛的最強野生探索者攻略記~》的試閱,

本來以為同為社畜,應該會對悠人的經歷新有戚戚焉,

結果看完之後……OH……ε=ε=ヾ(;゚д゚)/

小編還是先繼續當社畜就好惹^^;;

 


 

 

序章


  在幽暗的洞窟中,一柄單邊開鋒的黑色大劍疾馳而過。
  那柄需要強韌體能才能揮舞的大劍正在無情收割名為哥布林的魔物的性命。
  即使目睹同伴發出尖叫聲被攔腰斬斷,其他哥布林依舊毫無畏懼。比起恐懼,更多的是瘋狂支配著牠們的心神,遵從著獵殺獵物的本能,反倒將牠們引向死亡。
  「喝!」
  田中悠人踏出一步,將迎面進入攻擊範圍的哥布林一劍斬斷。
  握著黑色大劍的他,以與身形不符的敏捷身手接連斬殺哥布林。
  蓬亂的黑髮、銳利的眼神、尚可的容貌,加上身上瀰漫著戰士特有的警醒氣息。
  他身穿灰色襯衣與類似工作服的同色長褲,搭上鐵製胸甲,左臂配戴木製圓盾,雙手則握著比自身還大的黑色單刃大劍。
  姿態宛如鬥士的悠人擁有過人的體能,足以將大劍如樹枝般自在揮動,技術堪比熟練的戰士。
  通道深處出現體型約如小型犬、名為巨蟻的魔物,雖然才三隻,數量不算多,但口中吐出的酸液極為棘手,不宜近身作戰。
  因此悠人左手指向巨蟻,操控魔力施展魔法。
  「『土棘針』。」
  他一唸出咒語,巨蟻腳下便冒出數根土製尖刺將之刺穿,巨蟻掙扎片刻後便力竭身亡。
  悠人以壓倒性的力量擊敗魔物,呼吸毫無一絲紊亂,並警戒地聆聽是否還有魔物的動靜,此時耳中唯有他自己平穩的呼吸聲,再無別的聲響,一片寂靜籠罩整個空間。
  確認打倒周遭所有魔物後,他開始回收哥布林的武器,並著手剝取巨蟻的外殼。
  在迷宮賺錢的方法只有兩種,把擊敗魔物獲取的素材或迷宮中採集的素材賣給探索者協會。如果另有銷售管道倒還好說,但悠人身為新進探索者,自然沒有那樣的人脈。
  「哇!?」
  巨蟻體內的酸液在剝取外殼時突然噴出,差點噴到他穿在身上的重要裝備。
  「好險!要是弄壞,我可沒錢重買啊,該死的!!」
  他辭去上班族工作工作才十幾天,荷包就已經見底了,萬幸他並沒有債務問題,可是繼續這樣下去,欠債也只是時間問題。
  等素材回收完畢,悠人把東西丟入技能【收納空間】之中,準備繼續探索,卻在起身時被腳邊的哥布林屍體絆倒,差點摔跤。
  「唔……唉,我到底在幹什麼啊。」
  他仰望著洞窟的天花板,不禁嘆息。
  
  『迷宮』
  其出現在歷史上可追溯至八十年前。
  這些巨大洞窟在戰後的混亂期突然冒出來,起初人們不明所以,貿然闖入,成為凶惡魔物與陷阱的犧牲品。然而發現洞窟中蘊藏取之不盡的資源後,有很多人遂為了帶回資源成為探索者。
  蘊藏無限資源的洞窟漸漸被冠上「迷宮」的稱號,並廣為流傳。
  所謂的探索者即是挑戰迷宮的人的通稱。他們擊敗魔物來提升等級、獲得技能,並與更強的魔物戰鬥,好採集更有價值的素材。
  起先有無數的探索者挑戰迷宮並消逝,然而隨著社會迎來高度經濟成長期,這職業便逐漸式微。
  在大多數國民變得能穩定生活後,探索者這種集骯髒、辛苦、危險於一身的職業漸漸乏人問津。
  隨著引退的探索者者持續增加,新加入的人數減少,也導致更多探索者死於迷宮之中。
  
  而田中悠人現在正從事著這種探索者的工作。
  老實說,他也不想做這麼危險的工作。
  畢竟直到不久前他還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儘管任職於所謂的黑心企業,可是至少能得到穩定的收入。
  如今他卻成了揮舞著大劍的探索者。
  事情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悠人一邊內心暗自抱怨,一邊將大劍指向新冒出來的魔物。



第一章 迷宮初體驗


  
  我從今日起將以探索者的身分潛入迷宮。
  直到昨日,我都還只是個普通的上班族,可是察覺自己憧憬的對象竟然在跟上司交往之後,突然感覺無法繼續忍受公司黑心的勞動環境了。我原本還將她視為心靈綠洲的說,可惡。
  我穿過走廊來到社長室門前,故意用有點誇張的語氣說了聲「打擾啦~!」並推門而入,然後毫不猶豫地把辭呈用力甩在正悠哉地練習高爾夫推桿的社長臉上。
  「你這混蛋搞屁啊!大家忙得個要死你居然還有臉玩樂!!」我丟下這句話就辭職了。
  我完全不覺得自己做得太過火,別說是後悔了,反而感受到一股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心情好得不得了。
  就這樣,我成了無業遊民,但人總得得想辦法賺錢,不然下個月開始就得靠豆芽菜度日了。對早已過了成長期、但還是想滿足口腹之慾的我而言,自然想盡量避免拮据的生活。
  於是我下定決心,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先做一下現在超級不受歡迎的「探索者」混口飯吃。雖然這行是又髒、又累、又危險的典型爛工作,但我想說如果只是撐一陣子的話,應該還能忍受。
  
  於是我前往迷宮附近的購物中心,買了一根做為武器的棍棒和一面木製圓盾,把裝備穿上身、做好準備後,直奔探索者協會。
  探索者協會是個專門收購打倒魔物所得素材或現場採集物的地方,通稱「公會」,要以探索者為業,不先在公會註冊的話根本無從起頭。
  公會的外觀看似是一棟普通的商業大樓,除了正面高掛著『探索者協會』幾個大字之外,沒有其他特徵。
  我穿過自動門進入大廳,看見櫃檯分成左右兩側,一邊標示著受理註冊與委託,另一邊則是結算窗口。
  柱子旁還設有導覽資訊,一樓除了櫃檯,還設有鑑定所與張貼委託的佈告欄;二樓則設有探索者專用的商店與餐廳。這些設施日後或許有機會使用到,不過現在該先去註冊。
  「咦?註冊還要收費嗎?」
  我向櫃檯提出註冊申請,結果對方遞過一份必填文件,並告知需要支付一筆不小的費用。
  「是的,註冊費為十萬日圓。」
  「咦咦~要十萬嗎?」
  我掏出錢包一看,裡頭只剩二十日圓。打開手機查一下帳戶餘額,發現雖然還付得起,可是繳了這筆錢,我從今天起就得開始啃豆芽菜了。
  「能不能便宜點?」
  「不行,這是規定。」
  「能不能等我出人頭地再付?」
  「探索者沒有出人頭地這回事,一切都靠成果。若真的那麼缺錢,建議你去找別份工作,或是進迷宮從魔物身上採集素材。」
  「我想也是……嗯??可以直接進迷宮?」
  我以為沒有註冊就不能去挑戰迷宮,但據櫃檯小姐的說法,似乎並非如此。
  「是的,探索者協會只是為探索者提供服務的組織,並不會限制迷宮的出入。雖然罕見,不過我們也收購一般人士送來的素材。」
  她露出「這點小事不會自己先查一下嗎」的表情抬起頭看著我,語氣平淡地說明。
  「不過,一個人絕對不──啊,等等!?」
  我感覺自己好像被耍了一樣,隨即轉身離開櫃檯。她似乎還想說什麼,但八成是什麼嘲諷的話吧,感覺被長得很漂亮的人當面瞧不起大概受到很重的心靈傷害。不好意思,我可沒有把挨美人罵視為獎勵的特殊癖好。
  
  我在離開探索者協會前,用手機拍下入口處的素材收購清單,畢竟沒有這份資料,我根本不知道該在哪裡採集什麼才好。
  走出自動門向左望去,便能看見一座被切掉一半的百米山頭聳立在眼前。雖然高,但寬度不寬,除去圓弧部分,或許會更像個正方形,那座山的山體內側已經成為巨大洞窟的入口。照理說,這種結構早該因自身的重量而崩塌,但自發現以來始終維持原狀,可說是地球尚未解明的神秘現象之一。洞窟入口一片漆黑,彷彿有某種力量在阻擋光線,令人無法窺視內部。
  這就是迷宮。之前路過時曾看過幾眼,像這樣好好審視,仍感覺極不協調,城市中央竟然有個如此巨大的洞窟……不,這城市正因為有這座洞窟的存在,才逐漸發展起來的,所以實際上應該反過來才是。
  「好!上吧!」
  我壓下心中的恐懼,出聲為自己加油打氣後,這才邁步踏入迷宮。
  
  迷宮一樓的入口處附近設有一個散發淡淡光芒的魔法陣,我不知道那是什麼,便選擇無視,逕自往前走去。這一層的空間大約有學校操場那麼大,除了入口外,只有一條往裡頭延伸的通道。我原本以為既然叫做迷宮,肯定會很容易迷路,沒想到竟是條筆直的單行道,這樣就不必擔心迷路的問題了,於是我安心地繼續前進,走下通道盡頭連接的樓梯,來到地下一樓。
  然後我就在這裡第一次遭遇魔物。
  那是一種體型大概像貓一樣大的巨大卷甲蟲,是迷宮中唯一不會主動攻擊人類的魔物。據說牠們會出現在所有樓層,被稱作『迷宮清道夫』。
  地下一樓只會出現這種卷甲蟲,所以我選擇無視,直接朝地下二樓前進。牠們動作遲緩、容易擊倒,但一點價值也沒有,打倒也賺不到錢。
  因此我當然沒打算理牠們,直奔下一層。
  不跟卷甲蟲戰鬥──至少我原本是這麼打算的。
  然而通往地下二樓的樓梯前面,竟然聚集了超過百隻的巨大卷甲蟲,害我別無選擇,只能清除牠們。
  「……要命。」
  這場戰鬥耗費大量時間,弄髒了衣服,棍棒也在混戰中折斷,無法繼續使用。最重要的是,我累壞了。
  想不到這種弱小又遲緩的魔物,數量一多,處理起來竟然這麼棘手。
  而且戰利品居然只有透明的玻璃珠。
  我撿起珠子,還沒來得及細看,它便像被吸進去似地消失在掌心。我肯定是太累而出現幻覺了吧。
  因為失去武器,也耗盡了體力,我只能放棄今天的探索,打道回府。
  「這樣下去真的行得通嗎……?」
  我不安地喃喃自語,卻沒有人能給我答案。
  
  隔天,我在再次挑戰迷宮之前先去附近的購物中心。昨天才買的棍棒在與卷甲蟲的戰鬥中報廢,只能再買一根新的。
  我走進掛著『武器店』招牌的店舖,拿起一根標價三千日圓的棍棒,走向櫃檯。這時,我在結帳櫃檯旁發現一台標示能調查自己的能力值、叫做「能力檢測器」的機器,而且使用價格相當親民,只要一百日圓。
  我昨天可是打倒了一大票卷甲蟲,於是我懷抱著說不定等級已經飆到十的期待,決定用用看檢測器。
  我投入百圓硬幣,並將手掌放在螢幕顯示的掌印處,螢幕上便顯示出我的能力值狀態。
  
  【姓名】田中悠人(24)
  【等級】2
  【技能】地屬性魔法
  
  期望落空。我明明那麼努力地打怪,結果等級居然只有2。雖然不知何時獲得了技能,變得能使用魔法,但給人樸素印象的地屬性魔法實在讓我提不起勁。
  購買完棍棒後,我再次前往迷宮。
  
  這次很順利地抵達地下二樓。從這一層開始出現的魔物都會主動襲擊人類,不能掉以輕心。
  我打起精神,將路上遇到的卷甲蟲一一擊倒。
  當我迅速地在洞窟前進時,前方忽然出現一隻一角兔。牠的體型與普通兔子相仿,但額頭上的尖角,大小足以刺穿人類的心臟。
  一角兔在和我四目相交的瞬間立刻朝著我衝刺過來,當我進入牠的攻擊範圍之內時高高躍起,試圖用角刺穿我。我舉起木盾擋住一角兔,想不到那根角居然貫穿了盾面。
  我不禁驚嚇了一下,不過看到一角兔卡在盾上掙扎著無法動彈的樣子,便馬上冷靜下來。
  我把牠摔到地面上,趁牠露出害怕模樣時用棍棒猛敲,將牠擊倒。
  覺得很殘忍嗎?
  雖然名字裡有個兔字,但這傢伙不愧是魔物,表情十分猙獰,可不能把牠跟迷宮外頭的普通兔子相提並論。說白了,牠們跟肉食性猛獸沒兩樣,不打倒牠的話,沒命的就是我了。
  我從牠身上取下那根角放進背包。一角兔能採集素材的部位只有角的部分,一根能賣一百圓,老實說完全不划算,而且牠的肉難吃得要命,根本沒人收購。考慮到時間和CP值的話,實在是效率極差的對象,於是我決定別浪費時間繼續前進。當我做出這樣的判斷,轉身走了幾步時,背後馬上傳來沙沙聲,回頭一看,便發現卷甲蟲們正聚集在剛剛倒下的一角兔屍體上,這大概就是牠們被稱為「迷宮清道夫」的原因吧。
  我繼續尋找通往地下三樓的樓梯,雖然盡量避開魔物的氣息前進,但在一處轉角又發現一隻一角兔,牠似乎沒有察覺到我的氣息,處於毫無防備的狀態。
  我這時突然靈機一動,想試試看魔法。於是我舉起手,集中精神,操控體內那股像是魔力的東西,嘗試施展地屬性魔法,此時在腦中浮現地面竄出尖刺的想像。
  下一瞬間,一角兔腳下竄出一道土刺,筆直貫穿牠的身體,牠發出淒厲的慘叫聲,拚命掙扎一陣後才斷氣,看來是成功打倒牠了。
  但才這麼一下我就累壞了。
  肩膀劇烈起伏、氣喘吁吁,連移動都覺得吃力。原來我體力這麼差嗎?雖然知道自己一直坐辦公室工作,長年運動不足,可是沒想過竟然會糟成這樣。我撿起一角兔的角,心想不能再勉強自己,便決定今天就此打住,回家休息。
  
  隔天,我再次以前往迷宮地下三樓為目標前進,並在途中接連遭遇一角兔,不過這回跟昨天不同,我應對得游刃有餘。
  雖然昨天做出讓木盾被角刺穿的菜鳥行徑,不過現在的我可不一樣了。我昨晚回家後立刻上網搜尋『一角兔 打倒方式』,結果還真的有現成攻略,甚至附有教學影片。
  內容相當簡單明瞭,角兔只能直線跳躍,只要閃過一次,從背後敲下去就結束了。
  而且這個情報很正確,當我看見一角兔跳過來,便往旁邊閃躲,牠一時失去目標,在原地東張西望,等再次發現我後才又衝了過來,我繼續側身閃避並仔細觀察牠的動作,發現牠在跳躍的瞬間眼睛竟然是閉著的。
  不不不,你搞什麼啊?那模樣實在是衝擊到讓我忍不住想開口吐槽。面對敵人還閉眼,這兔子到底有沒有求生意志啊。
  不管怎樣,我毫不留情地在牠落地後連敲兩三下,成功擊倒牠。接下來的狩獵也順利無比,今天一口氣就打倒了十隻一角兔。
  一角兔已不再是我的敵手,成了待宰的獵物。雖然賺不了錢就是了。
  兩小時狩獵十隻,換來的報酬只有一千日圓。
  這種連打工都不如的薪水讓我不禁開始懷疑人生,於是我加快腳步想趕快前往下一層。不知是否是因為等級提升的關係,我的身體似乎變得怎麼走動都不容易感到疲勞。
  對了,我昨天一施展魔法就感到筋疲力竭,似乎是因為魔力不足的關係。
  我的魔力容量好像非常低,只用了一次魔法就耗盡了。據說魔力可以透過訓練來提升,而每個人天生上限不同,等級提升似乎也會增加魔力容量,但那種現象似乎只會發生在專門使用魔法的人身上。
  對於只把探索者當作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的過渡的我來說,這些都跟我沒啥關係就是了。
  我一邊思索著這些事一邊前進,終於發現通往下一層的樓梯。但樓梯前方竟然聚集了少說一百隻的一角兔。
  我拔腿就逃。
  
  不不不,一百隻也太誇張了。為什麼會有那麼多隻聚在一起?那種數量誰打得贏啦。就算再怎麼弱,數量一多,也能把人串成肉串好不好?
  我實在很想抱怨,但獨居的我連個能聽我吐苦水的對象都沒有。朋友是有啦,但我不想讓他們知道我現在失業中,所以不想跟他們聯絡,要是被他們知道肯定會嘲笑我,要聯絡至少等找到新工作再說吧。
  可惡啊。我很不甘心,開始苦思對策,想著到底要怎麼做,才能在毫無損傷的情況下打倒那麼多一角兔。然後我得出的結論是──
  「歡迎光臨~」
  前往探索者協會──也就是公會的商店。
  不不不,想也知道我想破頭也不會有答案,如果不依靠道具,憑我一個人根本沒辦法突破那種難關。
  我走進的這家商店,店員懶洋洋地招呼,看不出他到底有沒有想要工作,在店內四處張望,儘管架上有能讓魔物暈眩的噴霧,或是使其麻痺的藥劑之類的道具,可是怎麼想都不覺得足以應付那種數量。或許是我明顯表現得很迷惘的關係吧,這時,一位站在附近的女客人主動向我搭話。
  「請問您是不是需要幫忙呢?」
  「咦?」
  「不好意思,因為我看您似乎很苦惱的樣子……」
  那位女性約莫二十歲左右,一頭深紅色的長髮束在腦後,長相和細長眼型讓她看起來個性似乎很強勢,然而五官端正得稱得上是個美人。既然她願意主動對看似懷抱困擾的陌生人伸出援手,想必心地應該很善良吧。
  「啊,那個……可以請妳給我一點意見嗎?」
  這簡直是絕佳的機會。什麼機會?這還用問嗎,當然是能與這位女性拉近距離的機會啊!沒啦,玩笑歸玩笑,現在的我根本沒有餘裕談戀愛。於是我決定認真請她幫忙。
  「當然可以,是什麼樣的問題呢?」
  「請問妳知道有什麼能一次對付很多魔物的道具嗎?」
  「一次對付很多魔物?」
  「啊,比如說眼前突然出現一大群一角兔的話,我在想有沒有什麼方法能一次解決掉牠們呢~」
  我不自覺地露出乾笑敷衍。因為當我提到很多魔物時,她明顯露出很訝異的神情,讓我不禁擔心自己是不是說錯了什麼。
  然而這擔心似乎是多餘的,那位女性頗為認真地思索後回答我。
  「……這個嘛,雖然大概沒辦法直接打倒,不過有能夠讓牠們停止行動的道具喔。」
  「真的假的!?」
  她見我一瞬間情緒高漲,不禁愣了一下,隨即輕笑出聲,然後帶我走向那件道具擺放的位置。
  我向她道謝,她則語氣溫柔的回應:「別在意,祝你探索順利喔。」
  我瞬間被這位女性迷住──
  「喂~千里,該走囉~」然後在看見一個帥哥喊著她的名字後,瞬間死心。
  什麼嘛,有男朋友啊,嘖。我的情緒像坐雲霄飛車一樣急轉直下,低落得毫無掩飾。
  「那個,您還好嗎?」
  「沒事沒事,謝謝妳給我建議。」
  「嗯……那麼請加油吧。」
  那位女性露出有點困惑的表情,留下一句鼓勵的話後便離去。再見了,我人生中大概第一百次的一見鍾情。
  
  我重振精神前往迷宮,約莫有百隻的一角兔還是像在惡意堵路似地,盤踞在地下三樓的樓梯前。
  原本還期待會有其他探索者幫忙清除,看來是我想得太美了。不,這時或許該慶幸花錢購買的道具沒有白費吧。
  我從背包中取出用巨蛛的蛛絲製成的網子,朝一角兔群丟了過去。
  「巨蛛」是種從迷宮地下十七樓開始出現的魔物,據說其體內產出的蛛絲不僅比鋼鐵堅韌,還具備高度柔軟性,因此被廣泛運用於各種道具。價格也算合理,一張一萬日圓……呃,其實滿貴的。
  雖然是筆意料之外的支出,不過我成功地將大半的一角兔困入網中。然而仍有五隻一角兔逃出網子的範圍並察覺到我,朝我衝了過來。
  怎麼辦?要撤退嗎?我剎那間猶豫了一下,覺得五隻的話應該還應付得來,於是決定迎戰。
  仔細觀察魔物的動作,閃避、再閃避,然後揮下棍棒擊倒第一隻。接連閃身觀察時機,趁第二隻停下動作時,從側面敲擊並擊倒。繼續閃避,用盾防下沒能完全閃過的一隻,然後施展地屬性魔法,擊倒趁我踉蹌時衝過來的第三隻一角兔。
  剩下兩隻,其中一隻已經卡在盾上,我直接將牠摔向地面解決,最後一隻一角兔已不足為懼,我閃身避開,順勢揮下棍棒,將其擊倒。
  我呼地吐出一口氣,湧起一股強烈的成就感,有種不僅解決一樁工作,而且明天就能開始放長假似的滿足感。我什麼都不想做,只想逃避眼前的現實。
  但現實並不允許我逃避,我接下來得一一處理眼前困在蛛絲網中蠢蠢欲動的成群一角兔才行。
  我深吸一口氣,振聲高喊:「好,開工吧!!」接著揮舞棍棒,將網中蠕動的一角兔一隻接一隻地打倒。那群在網中蠢動的一角兔給人一種難以言喻的恐懼,但我強迫自己放空情緒,像在進行流水線作業一般機械式地揮下棍棒。
  在重複著處理一角兔的過程中,我突然想到一件事,那就是我剛才使用魔法時好像沒那麼疲憊了。
  念頭才剛浮現,身體就已經施展出魔法。我大概是那種身體比思考更快行動的類型吧,所以才會老是做出令自己後悔的事。
  一股疲勞感在這次土刺貫穿一角兔的瞬間強烈襲來,令我跪倒在地。看來魔力容量雖然有所增加,但施展兩次魔法就已經到達極限。
  眼前還剩下大約一半的一角兔。我很想就這樣放著不管,直接回家,但「不能浪費」的心態逼著我繼續幹活。可惡啊。我邊暗自憤恨,邊硬是拖著疲憊的身體再度投入清理工作。
  這到底是什麼重勞動?根本不划算,果然是典型的爛工作。
  在我意識半昏半醒地持續作業之際,又發現了一顆透明的玻璃珠,一撿起來就像被吸進手掌中似地消失無蹤。看來是我太累了,又出現幻覺了吧。
  等我終於打倒所有一角兔,回收角素材並返回地面時,已過了傍晚時分。這時魔力似乎也恢復得差不多,身體變得能夠正常活動。今天就到此為止吧。
  
  我將一角兔的角賣給公會後順道繞去超市,買了啤酒、炸雞塊和毛豆回家,然後為今天的種種經歷與成果舉杯慶祝。
  「為失戀乾杯!」
  雖然眼角泛起些許淚光,不過到隔天就忘光了。
  
  我起床後迅速整裝前往迷宮。雖然才早上六點,但身體仍保有上班族的節奏,彷彿理所當然似地前去工作。
  我說不定其實是個工作狂。或許該試著在被窩裡多賴一會兒……不,還是別忘了這種感覺比較好,萬一習慣晚起後找到下一份工作,說不定會變得懶得出門上班。
  我一邊想著希望下個職場是人際關係良好的地方,手上接連不停地打倒一角兔與史萊姆。
  我現在來到迷宮的地下三樓,這一層的景色依舊是洞窟,想必接下來的樓層也會是這種景色。
  一角兔的強度與地下二樓無異,攻擊時依然會閉上眼睛。至於史萊姆──就是那種在遊戲中經常出現的嘍囉魔物,說穿了就是弱,比一角兔還弱,牠們的動作像鼻涕蟲一樣緩慢,只要擊碎中心的核心就能輕鬆解決。史萊姆唯一能賣錢的素材是打倒後留下的「史萊姆珠」,順帶一提,那玩意兒的價格和一角兔的角一樣是一百圓,說實話根本不划算。
  史萊姆動作遲緩,攻擊力也很低,但有一個不可輕忽的特徵,就是牠們的體內是酸性的。雖然不算是很強的酸,可是若使用未經防酸處理的武器擊倒牠們,武器會逐漸腐蝕劣化,最終變得無法使用。
  就像這根棍棒一樣。
  我手上這棍棒才打倒六隻史萊姆就已經殘破不堪,三千日圓的棍棒只換來六百日圓的報酬,實在太虧了。
  我決定暫且離開迷宮,前往購物中心的「武器店」,想看看有沒有對史萊姆有效的武器,結果發現幾款施有防酸鍍層的武器,但每一件都超過十萬日圓,價格高得令人望而卻步。
  在店內繞了一圈,發現店裡陳列著各式各樣的武器,尤其是劍的種類特別多。
  長劍啊,真令人憧憬呢。
  我從來沒揮舞過劍,應該說在成為探索者之前,我根本沒拿過任何稱得上武器的東西。
  就連棍棒也是前陣子才第一次摸到。畢竟在日常生活中根本用不到武器嘛,會覺得陌生也是理所當然的。
  當我一臉渴望地望著那些劍時,看似店主的老爺爺熱情地向我搭話。
  「瞧你看得這麼認真,是不是看到什麼中意的?」
  「沒有啦,只是覺得很帥忍不住多看幾眼而已,我的預算根本不夠買劍。」
  「這樣啊,等你有錢再來買吧,要不也可以用寶箱裡開出來的道具來換喔。」
  「寶箱……?你是說寶箱嗎?」
  「怎麼,你明明是探索者,居然不知道寶箱是什麼嗎?」
  「呃,我是知道有寶箱這種東西,但迷宮裡真的會出現寶箱嗎?」
  「會啊,而且能開出比這把劍更值錢的東西喔,以一夜致富為目標去尋找寶箱,也是當探索者的一種醍醐味。當然前提是留得小命在才有得享受啦。總之一開始還是得先穩紮穩打地賺錢,把裝備準備好才是正規路子。」
  我明明這麼努力工作,為什麼開銷還這麼多呢?那把劍真的好帥啊,能不能算我便宜一點?
  「……要不要試著拿拿看這把劍?」
  「可以嗎?請務必讓我試試。」
  我一臉羨慕地看著那把劍,只差口水沒流下來,這時,老爺爺親切地主動問了我。我心裡還暗自期待會不會出現「年輕人,你很有潛力喔!這把劍就送你吧!」這種劇情,可惜並沒有,不過卻發生了另一種意義上的事件。
  我雙手接過老爺爺遞來的劍,掌心傳來沉甸甸的重量與冰涼的觸感。
  正當我沉浸在「這就是劍啊……」的感慨之中時,一股輕微的刺痛感竄過全身,接著腦中湧入這把劍的資訊。
  我一邊困惑地心想這是什麼情況,一邊將劍還給店主爺爺,然後走向收銀台旁的能力檢測器。
  
  【姓名】田中悠人(24)
  【等級】4
  【技能】地屬性魔法、追跡
  
  畫面上顯示我多了一個名為「追跡」的新技能。
  這技能是做什麼用的啊?
  感覺在跟魔物戰鬥時大概派不上用場,雖然能獲得物品的構造資訊,但天曉得有什麼用途。
  我在心裡嘀咕著「真想要更實用的技能」,然後買了三根棍棒便離開武器店。
  
  我再次來到迷宮地下三樓,這回盡量避開與史萊姆戰鬥,畢竟知道是多打無益的對象,因此我決定沒必要的話就繞過。
  這次我運氣不錯,很快就找到通往地下四樓的階梯。然後眼前理所當然地出現了超過百隻的史萊姆,我見狀果斷放棄,直接回家。
  
  隔天一早,我先前往生活百貨購買中和劑才再次挑戰迷宮。地下四樓的樓梯前,依然堵著那群超過百來隻的史萊姆。
  我將中和劑塗在棍棒上才接近史萊姆,擊碎牠們的核心。拔出棍棒後確認──很好,沒有損傷。
  確認武器完好後,我開始一隻接一隻地擊倒史萊姆。只要棍棒冒煙,就再浸一次中和劑才繼續戰鬥,如此反覆這個過程,不停地打倒史萊姆。
  雖然數量多得令人頭痛,但我準備了足夠的中和劑,不怕用完。
  
  什麼?問我為什麼不用地屬性魔法製造武器?
  混蛋!我昨天就試過了啦!
  其實我在昨天回家的路上想到,如果我能複製出武器就好了,於是試著用地屬性魔法製作,結果魔力瞬間耗盡,直接倒地。要不是我那時人已經在一樓,大概早就死了,幸好我很晚才想到這件事,撿回一命。
  
  清光所有史萊姆後,我開始一顆一顆地回收史萊姆珠,途中還不小心踩到殘留物滑倒,畢竟史萊姆的殘渣非常滑。這些史萊姆平時明明沒什麼攻擊力,卻在這種地方給我來陰的,真是防不勝防。
  之後我又摔了三次,衣服全髒了,搞得我只想快點回家。第二次摔倒時覺得好像看到一顆透明的玻璃珠,但手一碰就消失了,也許只是我眼花吧。
  我這天被史萊姆搞得只能滿身黏糊糊地搭電車回家。雖然很對不起一臉嫌棄的同車乘客們,不過請各位忍耐一下吧。可以的話,我可是很願意用大大的擁抱來表達我的歉意喔。
  怎麼樣,大叔,要不要試試看?
  當我張開雙手嘗試朝表情最嫌棄的那位乘客走去時,只見他拔腿就跑,還叫來站務人員。
  等等,我什麼壞事都還沒做啊。咦?你說我身上有股腥臭味?……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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